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藺長同昨天轉了趟機,晚上九點才著陸,直接就去酒店了。上面真的很能趕落人,十六號來通知,十九號下午講座就開始,還美曰其名多給你休息一上午,藺長同心說您怎麽不殺了我呢。
他倒是想帶個助理,但考慮到避嫌問題,就沒帶小周帶了個楊童,誰想到楊童出差還帶了一行李箱老婆。林林總總兩天半的準備時間,藺長同是真的榨幹海綿來擠水,在飛機上都沒敢閑著,反覆看楊童給他的反饋,再不停讓楊童回答這個回答那個,然後修改稿子。今天也是,起了個大早敲電腦,連吃早飯都來不及。楊童呢,擦地不積極,看番挺上心。
什麽休息一上午,呵。
“藺老師你的咖啡來遼~”
楊童左手托著平板電腦,右手捏了杯咖啡,嘴上還打著哈欠。
“謝謝,”藺長同盯著屏幕無暇看他,只伸手動動手指,咖啡就自己跑到手上來。他喝了一口,然後……“小楊同學,你用涼水沏咖啡?”
楊童震驚:“什麽,水沒開嗎?!”他跑去摸了摸電水壺,“哦!我忘了摁開關!!”
藺長同:“……”
藺長同咬著舌尖回味那口咖啡渣,有點反胃。“算了,”他把咖啡撂下,“別燒了,你過來,問你問題。”
楊童聞言,拉了張凳子坐過來,一眼瞟見了藺老師屏幕上的大標題——刑事律師與當事人。他第一反應是,這標題好空,再一看底下的字數,兩萬多,哦,那沒事兒了。
他把平板放一邊,規規矩矩坐好,準備受教:“您問。”
藺長同說:“你覺得秦律師怎麽樣?”
“什麽??”楊童非常莫名其妙,他看向藺長同,但是藺長同視線落在別處,像在思考什麽東西。
藺長同說:“秦律師對待刑事案件的方式,你覺得怎麽樣?”
楊童認真想了想,說:“我覺得……一般,反正我不太喜歡。他好像對被告方有成見,不僅從接案子的時候就挑,讓自己永遠在控方的角度發聲,而且就算被告是他的當事人,最後也往往和他鬧矛盾。”
藺長同點點頭,喃喃:“你是這麽認為的麽。”
琢磨了一會兒,他又問:“那我呢?”
“我覺得,我覺得……”楊童撓了撓寸頭,“能說嗎?”
藺長同看他一眼:“你說。”
楊童:“我覺得您好像對這個世界都有成見。”
藺長同直接笑了,他饒有興趣道:“接著說。”
楊童說:“跟秦律師完全相反,您真的是格外偏好辯方,就跟唾沫星子沒處使似的,非要在庭上氣人,好像把人氣死了就辯贏了一樣。我覺得吧,別的辯護律師是替被告發聲,您是專門逮著原告罵去了。多大仇多大怨?”
楊童說著說著也笑了,趕緊往回圓:“不過我當然不是這麽膚淺的人,我還有一個看法。”
藺長同給他一個讚許的眼神,示意他繼續說。
楊童說:“秦律師雖然對被告有成見,但那是因為被告實際就是做錯了。您袒護被告,是因為實際上被告有他應該被袒護的地方。這些都不是執一而論的,而是針對不同案件。秦律師和您的態度,都取決於不同案件的那個‘實際上’,也就是——真相。”
下午一點半,講座正式開始。
場地借用了一所大學的報告廳,幾十排座位順次而下,環繞著底下的講臺和大屏幕。藺長同不是很喜歡這種仰視的感覺,但也沒辦法。環顧四周,有些律師他認識,有些不認識,絕大部分年齡都比他大些,也有一些來旁聽的學生。
“下午好,諸位。”
藺長同對著鵝頸式話筒說完,欠了欠身,在掌聲裏坐下了。
他在屏幕上亮出這次講座的主題——“刑事律師與當事人”,然後淡淡地說:“這次來,協會是希望我能對諸位的工作做一些指導,比如說如何協調各方處理好糾紛,如何在一個案子裏漂亮地收尾,如何保持自己積極向上的態度……這些都是個人能力問題,概不論述。我只說一點,這一點決定了你可以把律師工作做到什麽位置——對待當事人的態度。”
四五十歲的人往往都看不慣這種傲氣的小夥子,有幾個已經開始抱臂蹺二郎腿了。藺長同瞥了一眼,朝邊上拿著話筒隨時待命的楊童一揮手,兩根手指點著其中一位:“去,那位先生有話要說,把話筒遞過去。”
楊童顛顛顛過去了。
那位先生雖然有點意外,但接過話筒還是規規矩矩起立了。短暫地措辭過後,他又端起架子來,說:“藺律師,恕我直言,如何對待當事人並不是工作重點。他們只是我們的委托人,就像食客之於飯店老板一樣,我們有時候忙起來連誰是誰也可能糊塗,怎麽對待他們,實在不重要。我們只需要記住疑罪從無,就夠了。那才是我們的宗旨。‘相處’……?”他呵呵一笑,“我實在不知道是您太年輕還是怎樣。”
藺長同把視線從他身上收回來,只朝那個方向擡手往下一壓示意他坐下,同時說:“沒事兒,不影響。”
你不知道和我有什麽關系,不影響。
楊童品出來之後,憋著笑去把話筒拿回來,眼睜睜看他的藺老師一句話變出一張綠臉。
藺長同繼續說:“大家看到標題了,我寫的是刑事律師,因為我本人是刑事律師。律師其實沒有嚴苛的分類,像在座諸位,雖然大部分是民事律師,但也經手過刑事案件。所謂刑事律師也只是一個簡單的標簽而已。”
“不過我很喜歡這個標簽,並且為這個標簽驕傲,因為刑事律師是所有律師中最難處理與當事人關系的,而處理好與當事人的關系,恰是作為一名律師的重中之重。換句話說,一名好的刑事律師也是好的民事律師,但一名好的民事律師卻不見得能當好刑事律師。故而,我以刑事律師為例,講律師如何對待當事人,諸位可以接受麽?”
藺長同掃了一眼,學生們都在記筆記,倒是老律師們坐不住了。真心話,他也不明白這幫人有什麽不理解的,他是真想聽聽這些人怎麽想的。於是藺長同一招手,又隨機點了一位幸運先生:“那位先生有話說。”
楊童顛顛顛去了。
幸運先生接過話筒,起立:“藺律師,你既然問了,那我就實話實說,我不能接受。”
藺長同扶著麥:“請講。”
“你說了,以刑事律師為例的前提,是刑事律師最難處理好自己與當事人的關系。但這個前提本就是不恰當的。以我個人而言,我就是一位民事律師,處理家庭糾紛最多,難道和當事人的關系就很好解決?”
藺長同毫不客氣:“怎麽,他們離婚跟你有關系?”
這話裏意思太多,幸運先生臉也綠了:“我想你應該聽我說完。”
“但真抱歉,今天被請來做講座的人是我。所以還是請你先聽我說完。”藺長同朝那個方向擡手往下一壓,楊童搶了人家的話筒就跑。
幸運先生:“……”
收了人話筒,藺長同還朝在座一笑,好像很好說話似的,實際把人氣夠嗆。一眾人覺得此情此景莫名熟悉,於是猛地想起來這人在庭審上就這樣……於是更氣了。
藺長同說:“這位先生的疑問也是很多人的疑問,那麽我再解釋一下為什麽我說刑事律師很難處理好和當事人的關系吧。民事律師,解決人際糾紛固然難,但刑事律師跑檢察院跑看守所何嘗不難?所以我說的不是工作性質上的難,而是堅定內心之難。”
“經濟糾紛、婚姻家庭糾紛,到底發生了什麽、事實如何,到了卷宗上一覽無遺。故意殺人呢?強·奸呢?縱火呢?投毒呢?我們不知道,我們要等證據,甚至等到了證據,我們還要去質疑證據的真實性。兩者區別在哪,區別在我們知不知道‘真相’。”
“沒處理過刑事案件,我們往往自我感覺良好,覺得我為我的當事人發聲了,覺得我掙得了我當事人的權利,覺得我是英雄。可處理刑事案件的時候呢?你知道孰是孰非嗎?你知道原告真就是受害者嗎?你知道被告人真就侵害無辜了嗎?就算你得到證據,你知道被告對原告造成傷害,你又知道哪幾刀是他捅的,哪幾刀不是嗎?就算被告他自己都承認了,你就知道證據真的是真的嗎?”
藺長同望著幾十排人,輕聲說:“你不知道。”
“你只能不停質疑,不停前進。所以,做好刑事律師——也是做好任何一類律師的根本,是堅定自己那顆奔赴真相與公理的心。這句話太俗,太多人已經遺忘,但它不應該僅僅存在於課本裏,直到書架落滿灰。這句話是應當在實踐中一點點發光的。”
他看到有人在記筆記,於是低頭笑了笑。如果秦與在就好了。
兩千公裏外,秦與坐在大貨車的副駕駛,懷裏是榛子。他把平板電腦支在榛子背上,晃悠晃悠地看一場講座的直播,沒什麽精神。
屏幕裏,藺長同眨眨他那雙清雋的眼睛,說:“那麽,為什麽說對待當事人的態度可以決定你把工作做到什麽位置呢?因為你的態度,取決於你對真相的執著。刑事律師太難讓自己永遠把真相放在第一位了——不管真相如何,他只需要走一遍流程,出席一下庭審,他的當事人該怎麽判怎麽判,與他便無關了。這樣的人,對當事人的態度是無所謂的。”
“但有的人則很極端。我不拿我自己舉例,會有人認為我在洗白,那麽好,我拿另一位非常優秀的律師舉例。”
他說話的時候,手上在把玩一個車鑰匙,鑰匙扣上的黑白掛件過於可愛,看起來和冰冷的鑰匙很不搭。秦與看到這,眼神暗了暗。
屏幕裏,藺長同仍在講著:“這位律師有非常優秀的職業素養,具備非常專業的法律知識,唯一受爭議的點,就是他對於被告方的態度——太惡劣。他接案子幾乎不代理辯方,在庭審上對待被告口誅筆伐,甚至偶然給被告辯護之後,也會和被告發生口角。有人說,這多正常啊,被告都是壞人;也有人覺得,他太片面,因為被告犯了法就瞧不起。——都不是。”
“他就是太看重正義、公理和真相了。他不為辯方代理,不是因為瞧不起,而是他不能接受他的當事人對他隱瞞真相、辜負他一片赤誠之心。他在庭上言辭犀利,一方面是他痛恨違法亂紀不思悔改之人,一方面,那本就是他的風格——一如我的辯護風格,諸位都眼熟我吧。一樣的。至於和自己的當事人發生口角,我想如果諸位能知道他的當事人說過什麽話,就理解為什麽會爭吵了——請你替我撒謊、你為什麽不替我撒謊、是的我確實對你撒謊了……他多看重真相啊,他比誰都知道,坐在律師的位置,就要尊重自己說出口的每一個字,他多有使命感和正義感啊,所以他怎麽能不生氣呢?”
藺長同說話一直淡淡的,或者刻薄或者笑得氣人,這會兒卻好像活起來了,甚至真的笑了兩聲:“你說,跟他有什麽關系,他能氣成那樣?這就是他對待真相的態度、對待當事人的態度,極……”
“嘿,到地方了誒!下車吧。”司機師傅叼著根煙,是個沙啞的大嗓門,還有很濃的口音。
秦與應了一聲合上平板。他拉開車門,先讓狗蹦下去,自己再下車。
那座大學的報告廳裏,氣氛比先前和諧了許多,至少沒有火藥味了。
見有個學生提問,藺長同使喚楊童過去遞話筒,“說吧。”
學生是個女孩,她說:“我想請問您,做好一個律師真的只需要堅持真相就可以了嗎?我的意思是,即便是為一個死刑犯辯護?”
藺長同挑眉,說:“給你遞話筒的那個男生是我的學生。”
楊童突然被點名,就知道自己要被當反面教材了,背著藺長同做了個無語翻白眼的表情,靜靜聽著。
藺長同說:“他不太好用,也不太適合做學生,但骨子裏很正——他適合做老師。你把話筒給他,他可以很好地回答你的問題。”
楊童猛然回頭望向講臺上的人,瞠目結舌,沒想到自己得到了這麽高的評價。他小心翼翼接過女生還回來的話筒,看看女生,又看看藺老師,指了指自己——真的要我答?
藺長同一點頭。
於是楊童低頭想了想,擡眼對上女生的探尋的目光。在話筒的加持下,整個報告廳都能聽見他那句簡短又清晰的答案:
“未經法院審判,你不可以叫他死刑犯。”
遠遠地,藺長同笑了,沖他豎了個大拇指。
就是這句話。
楊童看見了,在掌聲裏長舒一口氣,轉頭看向女生。女生抿著唇朝他點點頭。
“來,那邊還有位同學要提問,你去一下。”藺長同說。
“哎。”楊童答應一聲,拿著話筒去了,回頭又看了眼女生——怪好看的,被她盯著感覺心情都變好了!
他美滋滋地把話筒遞給那個男學生,男學生起立,說:“藺律師您好,我鬥膽問一句,您說的那個律師是真實存在的嗎?還是您捏造的?因為英雄色彩實在太強了。”
藺長同說:“真實存在。”
學生問:“那您怎麽那麽了解他,並能為他的行為做出那麽多解釋呢?他是誰?”
“他是……”
藺長同想了想,沒有說名字,反而莞爾一笑,說:
“他是我的妻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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藺長同昨天轉了趟機,晚上九點才著陸,直接就去酒店了。上面真的很能趕落人,十六號來通知,十九號下午講座就開始,還美曰其名多給你休息一上午,藺長同心說您怎麽不殺了我呢。
他倒是想帶個助理,但考慮到避嫌問題,就沒帶小周帶了個楊童,誰想到楊童出差還帶了一行李箱老婆。林林總總兩天半的準備時間,藺長同是真的榨幹海綿來擠水,在飛機上都沒敢閑著,反覆看楊童給他的反饋,再不停讓楊童回答這個回答那個,然後修改稿子。今天也是,起了個大早敲電腦,連吃早飯都來不及。楊童呢,擦地不積極,看番挺上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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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藺老師你的咖啡來遼~”
楊童左手托著平板電腦,右手捏了杯咖啡,嘴上還打著哈欠。
“謝謝,”藺長同盯著屏幕無暇看他,只伸手動動手指,咖啡就自己跑到手上來。他喝了一口,然後……“小楊同學,你用涼水沏咖啡?”
楊童震驚:“什麽,水沒開嗎?!”他跑去摸了摸電水壺,“哦!我忘了摁開關!!”
藺長同:“……”
藺長同咬著舌尖回味那口咖啡渣,有點反胃。“算了,”他把咖啡撂下,“別燒了,你過來,問你問題。”
楊童聞言,拉了張凳子坐過來,一眼瞟見了藺老師屏幕上的大標題——刑事律師與當事人。他第一反應是,這標題好空,再一看底下的字數,兩萬多,哦,那沒事兒了。
他把平板放一邊,規規矩矩坐好,準備受教:“您問。”
藺長同說:“你覺得秦律師怎麽樣?”
“什麽??”楊童非常莫名其妙,他看向藺長同,但是藺長同視線落在別處,像在思考什麽東西。
藺長同說:“秦律師對待刑事案件的方式,你覺得怎麽樣?”
楊童認真想了想,說:“我覺得……一般,反正我不太喜歡。他好像對被告方有成見,不僅從接案子的時候就挑,讓自己永遠在控方的角度發聲,而且就算被告是他的當事人,最後也往往和他鬧矛盾。”
藺長同點點頭,喃喃:“你是這麽認為的麽。”
琢磨了一會兒,他又問:“那我呢?”
“我覺得,我覺得……”楊童撓了撓寸頭,“能說嗎?”
藺長同看他一眼:“你說。”
楊童:“我覺得您好像對這個世界都有成見。”
藺長同直接笑了,他饒有興趣道:“接著說。”
楊童說:“跟秦律師完全相反,您真的是格外偏好辯方,就跟唾沫星子沒處使似的,非要在庭上氣人,好像把人氣死了就辯贏了一樣。我覺得吧,別的辯護律師是替被告發聲,您是專門逮著原告罵去了。多大仇多大怨?”
楊童說著說著也笑了,趕緊往回圓:“不過我當然不是這麽膚淺的人,我還有一個看法。”
藺長同給他一個讚許的眼神,示意他繼續說。
楊童說:“秦律師雖然對被告有成見,但那是因為被告實際就是做錯了。您袒護被告,是因為實際上被告有他應該被袒護的地方。這些都不是執一而論的,而是針對不同案件。秦律師和您的態度,都取決於不同案件的那個‘實際上’,也就是——真相。”
下午一點半,講座正式開始。
場地借用了一所大學的報告廳,幾十排座位順次而下,環繞著底下的講臺和大屏幕。藺長同不是很喜歡這種仰視的感覺,但也沒辦法。環顧四周,有些律師他認識,有些不認識,絕大部分年齡都比他大些,也有一些來旁聽的學生。
“下午好,諸位。”
藺長同對著鵝頸式話筒說完,欠了欠身,在掌聲裏坐下了。
他在屏幕上亮出這次講座的主題——“刑事律師與當事人”,然後淡淡地說:“這次來,協會是希望我能對諸位的工作做一些指導,比如說如何協調各方處理好糾紛,如何在一個案子裏漂亮地收尾,如何保持自己積極向上的態度……這些都是個人能力問題,概不論述。我只說一點,這一點決定了你可以把律師工作做到什麽位置——對待當事人的態度。”
四五十歲的人往往都看不慣這種傲氣的小夥子,有幾個已經開始抱臂蹺二郎腿了。藺長同瞥了一眼,朝邊上拿著話筒隨時待命的楊童一揮手,兩根手指點著其中一位:“去,那位先生有話要說,把話筒遞過去。”
楊童顛顛顛過去了。
那位先生雖然有點意外,但接過話筒還是規規矩矩起立了。短暫地措辭過後,他又端起架子來,說:“藺律師,恕我直言,如何對待當事人並不是工作重點。他們只是我們的委托人,就像食客之於飯店老板一樣,我們有時候忙起來連誰是誰也可能糊塗,怎麽對待他們,實在不重要。我們只需要記住疑罪從無,就夠了。那才是我們的宗旨。‘相處’……?”他呵呵一笑,“我實在不知道是您太年輕還是怎樣。”
藺長同把視線從他身上收回來,只朝那個方向擡手往下一壓示意他坐下,同時說:“沒事兒,不影響。”
你不知道和我有什麽關系,不影響。
楊童品出來之後,憋著笑去把話筒拿回來,眼睜睜看他的藺老師一句話變出一張綠臉。
藺長同繼續說:“大家看到標題了,我寫的是刑事律師,因為我本人是刑事律師。律師其實沒有嚴苛的分類,像在座諸位,雖然大部分是民事律師,但也經手過刑事案件。所謂刑事律師也只是一個簡單的標簽而已。”
“不過我很喜歡這個標簽,並且為這個標簽驕傲,因為刑事律師是所有律師中最難處理與當事人關系的,而處理好與當事人的關系,恰是作為一名律師的重中之重。換句話說,一名好的刑事律師也是好的民事律師,但一名好的民事律師卻不見得能當好刑事律師。故而,我以刑事律師為例,講律師如何對待當事人,諸位可以接受麽?”
藺長同掃了一眼,學生們都在記筆記,倒是老律師們坐不住了。真心話,他也不明白這幫人有什麽不理解的,他是真想聽聽這些人怎麽想的。於是藺長同一招手,又隨機點了一位幸運先生:“那位先生有話說。”
楊童顛顛顛去了。
幸運先生接過話筒,起立:“藺律師,你既然問了,那我就實話實說,我不能接受。”
藺長同扶著麥:“請講。”
“你說了,以刑事律師為例的前提,是刑事律師最難處理好自己與當事人的關系。但這個前提本就是不恰當的。以我個人而言,我就是一位民事律師,處理家庭糾紛最多,難道和當事人的關系就很好解決?”
藺長同毫不客氣:“怎麽,他們離婚跟你有關系?”
這話裏意思太多,幸運先生臉也綠了:“我想你應該聽我說完。”
“但真抱歉,今天被請來做講座的人是我。所以還是請你先聽我說完。”藺長同朝那個方向擡手往下一壓,楊童搶了人家的話筒就跑。
幸運先生:“……”
收了人話筒,藺長同還朝在座一笑,好像很好說話似的,實際把人氣夠嗆。一眾人覺得此情此景莫名熟悉,於是猛地想起來這人在庭審上就這樣……於是更氣了。
藺長同說:“這位先生的疑問也是很多人的疑問,那麽我再解釋一下為什麽我說刑事律師很難處理好和當事人的關系吧。民事律師,解決人際糾紛固然難,但刑事律師跑檢察院跑看守所何嘗不難?所以我說的不是工作性質上的難,而是堅定內心之難。”
“經濟糾紛、婚姻家庭糾紛,到底發生了什麽、事實如何,到了卷宗上一覽無遺。故意殺人呢?強·奸呢?縱火呢?投毒呢?我們不知道,我們要等證據,甚至等到了證據,我們還要去質疑證據的真實性。兩者區別在哪,區別在我們知不知道‘真相’。”
“沒處理過刑事案件,我們往往自我感覺良好,覺得我為我的當事人發聲了,覺得我掙得了我當事人的權利,覺得我是英雄。可處理刑事案件的時候呢?你知道孰是孰非嗎?你知道原告真就是受害者嗎?你知道被告人真就侵害無辜了嗎?就算你得到證據,你知道被告對原告造成傷害,你又知道哪幾刀是他捅的,哪幾刀不是嗎?就算被告他自己都承認了,你就知道證據真的是真的嗎?”
藺長同望著幾十排人,輕聲說:“你不知道。”
“你只能不停質疑,不停前進。所以,做好刑事律師——也是做好任何一類律師的根本,是堅定自己那顆奔赴真相與公理的心。這句話太俗,太多人已經遺忘,但它不應該僅僅存在於課本裏,直到書架落滿灰。這句話是應當在實踐中一點點發光的。”
他看到有人在記筆記,於是低頭笑了笑。如果秦與在就好了。
兩千公裏外,秦與坐在大貨車的副駕駛,懷裏是榛子。他把平板電腦支在榛子背上,晃悠晃悠地看一場講座的直播,沒什麽精神。
屏幕裏,藺長同眨眨他那雙清雋的眼睛,說:“那麽,為什麽說對待當事人的態度可以決定你把工作做到什麽位置呢?因為你的態度,取決於你對真相的執著。刑事律師太難讓自己永遠把真相放在第一位了——不管真相如何,他只需要走一遍流程,出席一下庭審,他的當事人該怎麽判怎麽判,與他便無關了。這樣的人,對當事人的態度是無所謂的。”
“但有的人則很極端。我不拿我自己舉例,會有人認為我在洗白,那麽好,我拿另一位非常優秀的律師舉例。”
他說話的時候,手上在把玩一個車鑰匙,鑰匙扣上的黑白掛件過於可愛,看起來和冰冷的鑰匙很不搭。秦與看到這,眼神暗了暗。
屏幕裏,藺長同仍在講著:“這位律師有非常優秀的職業素養,具備非常專業的法律知識,唯一受爭議的點,就是他對於被告方的態度——太惡劣。他接案子幾乎不代理辯方,在庭審上對待被告口誅筆伐,甚至偶然給被告辯護之後,也會和被告發生口角。有人說,這多正常啊,被告都是壞人;也有人覺得,他太片面,因為被告犯了法就瞧不起。——都不是。”
“他就是太看重正義、公理和真相了。他不為辯方代理,不是因為瞧不起,而是他不能接受他的當事人對他隱瞞真相、辜負他一片赤誠之心。他在庭上言辭犀利,一方面是他痛恨違法亂紀不思悔改之人,一方面,那本就是他的風格——一如我的辯護風格,諸位都眼熟我吧。一樣的。至於和自己的當事人發生口角,我想如果諸位能知道他的當事人說過什麽話,就理解為什麽會爭吵了——請你替我撒謊、你為什麽不替我撒謊、是的我確實對你撒謊了……他多看重真相啊,他比誰都知道,坐在律師的位置,就要尊重自己說出口的每一個字,他多有使命感和正義感啊,所以他怎麽能不生氣呢?”
藺長同說話一直淡淡的,或者刻薄或者笑得氣人,這會兒卻好像活起來了,甚至真的笑了兩聲:“你說,跟他有什麽關系,他能氣成那樣?這就是他對待真相的態度、對待當事人的態度,極……”
“嘿,到地方了誒!下車吧。”司機師傅叼著根煙,是個沙啞的大嗓門,還有很濃的口音。
秦與應了一聲合上平板。他拉開車門,先讓狗蹦下去,自己再下車。
那座大學的報告廳裏,氣氛比先前和諧了許多,至少沒有火藥味了。
見有個學生提問,藺長同使喚楊童過去遞話筒,“說吧。”
學生是個女孩,她說:“我想請問您,做好一個律師真的只需要堅持真相就可以了嗎?我的意思是,即便是為一個死刑犯辯護?”
藺長同挑眉,說:“給你遞話筒的那個男生是我的學生。”
楊童突然被點名,就知道自己要被當反面教材了,背著藺長同做了個無語翻白眼的表情,靜靜聽著。
藺長同說:“他不太好用,也不太適合做學生,但骨子裏很正——他適合做老師。你把話筒給他,他可以很好地回答你的問題。”
楊童猛然回頭望向講臺上的人,瞠目結舌,沒想到自己得到了這麽高的評價。他小心翼翼接過女生還回來的話筒,看看女生,又看看藺老師,指了指自己——真的要我答?
藺長同一點頭。
於是楊童低頭想了想,擡眼對上女生的探尋的目光。在話筒的加持下,整個報告廳都能聽見他那句簡短又清晰的答案:
“未經法院審判,你不可以叫他死刑犯。”
遠遠地,藺長同笑了,沖他豎了個大拇指。
就是這句話。
楊童看見了,在掌聲裏長舒一口氣,轉頭看向女生。女生抿著唇朝他點點頭。
“來,那邊還有位同學要提問,你去一下。”藺長同說。
“哎。”楊童答應一聲,拿著話筒去了,回頭又看了眼女生——怪好看的,被她盯著感覺心情都變好了!
他美滋滋地把話筒遞給那個男學生,男學生起立,說:“藺律師您好,我鬥膽問一句,您說的那個律師是真實存在的嗎?還是您捏造的?因為英雄色彩實在太強了。”
藺長同說:“真實存在。”
學生問:“那您怎麽那麽了解他,並能為他的行為做出那麽多解釋呢?他是誰?”
“他是……”
藺長同想了想,沒有說名字,反而莞爾一笑,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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